【碳權開發】為什麼台灣沒有發展自然碳權的條件?

首先你要知道:自然碳匯/碳權的專案開發,本質上就是土地開發!

而因為自然碳匯/碳權的固碳效益,密度都頗低,所以都是以「每公頃可以吸收OO公噸的二氧化碳」為計算單位。

這個OO的數字,從黃碳的1-3 噸/頃,到綠碳/藍碳的10-30 噸/頃(台灣平均就10噸/頃!)不等,但不管哪個數字,固碳量都是小和極小的差別而已。

是的,自然碳匯/碳權的第一開發條件必須要:有土斯有財。

因為每公頃的固碳量小,所以要量大,就需要有大片、大片、大片的土地來確保。

在國際上,森林碳匯的最基礎土地大小是1,000公頃的連續第,才能勉強做到損益平衡。

而那些你聽過的印尼租島的碳權開發地,都是以萬公頃連續地為單位的。

一般森林國家,像印尼、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森林碳權,每個案場平均也都有10萬公頃以上。

人比人氣死人!台灣就只能「臣妾做不到」啦 ! ~  >_< ~

跟台灣國土有近70%是森林無關,蚊子就全身90%都是肉又怎樣?就也還是蚊子,比不上人家是肉雞啊…(遠目)

所以台灣開發自然碳權第一個困境就是:先天不良的土地面積有限啊!!

隨便拿台灣一個碳排大戶的數值來看,你就會知道我們的自然碳匯,有多麼的螳臂擋車(咦?是這樣用的嗎?XD)

。整~個台灣綠碳增匯量,就只佔一家碳排大戶年度碳排的 2.9% ~21.8%!

。以護國神山為例,就算台積電把台灣綠碳增匯量買光光,也只佔他總碳排的少少8% …. =_=///

用膝蓋想也知道,完全不夠!!

*這就是為何阿季積極建議:

反正固碳效果只要在地球上都是一樣的,台灣企業真的應該要積極走海外碳權開發路線!!

然後我們台灣的第二困境是坡度太陡,非常不利於使用小型電動機具(可用綠電+短端操作,碳排最小!)

但是這個在第一困境的陰影壟罩下,也沒機會變成問題了…^_^;

除了先天不良,我們還後天失調。

森林自然碳匯/碳權其實是非常需要【專案森林管理系統】的人才,最重要的除了森林管理師之外,就是伐木工班啦~

台灣因為已經禁伐40年,所有森林管理和林業支援系統都已經有嚴重斷層。

雖然現在政府有開始要重新啟動國產材生態,但從我們2030年國產材的目標設定在5%,就知道前途漫漫。

*有個黑笑話是說:你知道台灣最好的伐木工人在哪裡嗎?

答:在監獄裡~~就是那些被抓的山老鼠們….^_^;

所以啊~

雖然我們還是可以堅持蚊子肉也是肉,台灣沒有任何放棄的本錢。

只是自己心裏要看清、看透:在台灣,做自然碳權就是自然公益>>>實質碳權!

這樣就好了~~

望周知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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